马前卒

马前卒

枪手1号

历史军事 | 已完结 | 740万字

2019/2/12 16:24:11

作品简介: 不停地战斗,不停的杀敌,秦风是国家的悍将,军队的马前卒,永远冲锋在第一线,用赫赫战功书写着自己光荣的履历,但大变陡至,昔日的功臣,转眼之间却成了国家的罪人,人人得而诛之的叛徒,兄弟血洒疆场,部下反目成仇,情人苦恋虐心,一时之间,四面楚歌。这位昔日的国之悍将身份反转,开始了为自己而活的人生,揭开了一段昔日马前卒,后世开国君的波澜壮阔的人生。
第一章:敢死营的冷面校尉

秦风盘坐在毡毯之上,仔细地将葛藤一圈一圈地缠在刀柄之上,格外的小心,每绕一圈,都要用力地拉紧。这种葛藤是落英山脉之中的一种独特的藤类植物,在沸水之中煮上几个时辰,取出来晾干之后,便柔软如麻绳,但其强韧却坚逾钢铁,其上无数小颗粒的凸起,使之握在手上又充满着质感,战场之上,握在手中,绝不会因为染上了鲜血便在手上打滑。

秦风手中的刀刃长三尺,柄长二尺,是敢死营中标配的武器,上至校尉,下至普通兵士,都装备着这种刀。整柄刀是由模具一次成型,净重十二斤九两,刃薄背厚,最利于劈砍。这柄刀伴着秦风已经六个年头了,整个刀身上隐隐有着一层红晕,那是无数的鲜血浸染而上,天长日久而留下的印迹。

一圈一圈,一直缠到刀柄尾处,再打上了一个死结,秦风站起身来,随手挽了几个刀花,满意地点点头。随手将刀插在身边的地上,又取过自己的盔甲,用抹布细细地擦拭起来,甲叶黑沉沉的,每一片都呈椭圆形叠加在一起,整套盔甲净重三十八斤。如果一个身材单薄的士兵穿在身上,可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不过对于敢死营的所有士兵来说,这显然不是问题。

秦风,敢死营校尉,一个从十六岁便从军,在军中一直干了六年的老兵。入伍便进入敢死营,从一个小小的军候,一路升到了敢死营的校尉,校尉已经是大楚军队之中营官的最高军衔了。

对于敢死营的所有士兵来说,秦风是一个传奇,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在敢死营中一干便是六个年头还能全须全尾地活着的。敢死营,顾名思议,便知道这是一支进攻冲锋排在最前面,撤退之时却又落在最后面的军队,他们存在的意义便是去送死,用自己的生命来为大军赢得胜利或者是赢得生机。

敢死营中的士兵自然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通常他们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大楚国内各种死囚犯,如果报名参加敢死营,便可以免死发配到军前效力,如果运气好,几场大战下来不死的话,便可以赫名以前的罪行,从而将自己洗白。当然,能够成功将自己洗白的人廖廖无几,基本上一两场大战下来,敢死营中的人便要换一茬了。第二类便是军中的刺儿头,被其长官厌恶到了极点从而发到敢死营中来,这些人,哪怕你是老油条,生存下来的机率也是极低。

敢死营中也不是没有出了人头地的,有运气极好的家伙,能够在敢死营中活过二年,基本上便能升到副尉一职,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一般便会调到其它营中效力,这样的人在军中还是不愁没有出路的,因为到了这个地步,这些人基本上已经成了名闻军中的悍将了,每一支军队的将领,还是都希望将这些百战余生的人揽入麾下的。

不过像秦风这样一干六个年头,却仍然在敢死营中不挪窝儿的,就是前无古人了。这六年当中,有三个副尉,也就是秦风的副手,调到其它了营头担任了主官。

能在敢死营中镇服所有人,秦风当然靠得不是口才和人格魅力,在敢死营中,只有一样东西有效,那就是拳头,身为校尉,如果拳头不够硬,在敢死营中绝对只有一个下场,死。这些士兵每一个都可谓是亡命之徒,将一营主管干死于他们而言,绝对不是一个事儿,因为他们本来活着的希望就很渺茫,左右不过是死,又怕个鸟啊!

不过秦风却无人敢惹,每一个新调到敢死营中的家伙,都是敢于挑战除了秦风之外的任何一个人,哪怕被打得跟条狗一样都不见得服气,但只要一看到秦风出现,基本上都如同老鼠见了猫一般。

秦风的大名,不仅仅是在敢死营中,便是在整个大楚西部边军之中,也都是赫赫有名。这个家伙,可是敢于在主帅大帐之中掀了大帅的桌子的奢拦人物,掀了大帅桌子还不死,还能完完整整地走出来,那就更了不起了。

很多人猜测这就是秦风始终如同一颗钉子一般扎在敢死营中的原因。除非大帅调走,不过现在看起来,大帅调走是不可能的,秦风最终的结果,还是有**成会在某一场战役之中被敌人干掉,从而终结自己的军人生涯。

对于这些议论,秦风从来是不闻不问,至于他与大帅之间的问题,或者只有他与大帅两个人知道了。

擦干净了盔甲,秦风将盔甲一件件地套在了身上,哗啦一声,站了起来,系紧了束甲丝绦,掀开大帐的帘门,大步走了出去。

出现在士兵们面前的秦风,从来都是一个不苟言笑,冷着一张脸的冷面冷心的将领。对待麾下士卒,他从来都是极为严苛的。

敢死营中的士兵平常是看不出什么军纪的,此刻在营中,横七竖八地或坐或躺着士兵,有的在骂大街,有的正在烤着不知从哪里掏摸出回来的鸡,更多的则是在较劲儿,横眉冷对,下一刻自然便是大打出手。打架斗殴,对于敢死营中的士兵来说,那完全就是家常便饭,打输了,算你倒霉,被打死了,是你命苦,没人管,包括秦风,也从来不管。

敢死营中只有一条规矩,不许郡殴。两人看不顺眼便单挑,如果敢于拉帮结派地群殴,那迎接他们的绝对是锋利的刀子,一般而言,秦风对待这样的行为是将两帮人都杀个干净。反正敢死营中从来不会缺人手。少了一些人,上头自然会填充更多的人进来。

秦风所过之处,躺着的人闭上了眼睛,正在烤鸡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的烧鸡,不过半边快被烤焦了也不敢稍动一动,横眉冷对的人眼珠不再瞪着对方,而是随着秦风的行进而转动着,而正在打架斗殴的家伙则在这一刻,仿佛中了定身法术一般都僵在了哪里,一脚踢起在半空停了下来,而挥出的一拳眼看着就要击中对方的面郏,此刻却也停留在离对方脸庞几毫米的地方。

一直到秦风的脚步消失,双方这才指天骂地的又干将起来。

整个敢死营一千五百人,一场战斗下来,一般减员一多半,而在和平时期,每天减员也在二三人之上。

每天都有尸体被抬出去,也每天有人背着包裹进入敢死营的营地。

敢死营并不与大军的营地扎在一起,而是离主营有数里远的距离,因为整个大军,谁也不认为与这帮人驻扎在一起会不生出事来,自然是离得远一些,免得自己的士兵被这些家伙带坏了。

一圈巡视下来,秦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营帐。敢死营中,一个营帐住八人,只有校尉秦风一人住着一个大营帐。作为校尉这个职位来讲,本来是没有这个资格一人占据一个大帐的,不过实在没人愿意同他住在一起,情愿几个人挤一挤,这样一来,倒让秦风平白得了好处去。

掀开大帐的帘子之时,内里却早已经坐了一个人,秦风也不意外,走进大帐之内,脱掉盔甲,坐在了那人的对面。

这个人是敢死营中唯一敢于正面秦风的人物,当然,这个人敢面对秦风,不是因为他武力超值,而是因为他是敢死营中的唯一的大夫。

这位大夫到敢死营中也有三年了。是除了秦风在敢死营中呆得时间最长的一个人物,他能活得长,也不是因为战斗力超群,而是他始终是敢死营中每一个人都下死力要保护的对象。在敢死营中三年,此人已经得到了所有敢死营中上上下下的认可。在敢死营中大家都公认,只要你不是倒霉当场****死了,但凡还有一口气儿在,这位大夫都能将你从阎罗王手里抢回来。这样的一个,谁不想保护?谁会认为自己永远不会有濒临死亡的一天,那个时候,只要这位神医还在,说不定就能救自己一命。所以这位在敢死营中干了三年,基本连刀都没有摸过的人,却是活得最好的一个人。而且口口相传,每一个新进营的敢死队员,都会知晓在战斗之中,最需要保护的人就是这位大夫。

在敢死营中,连秦风都不敢说自己高枕无忧,因为说不准就有那个患了失心疯的家伙摸进他的营帐想给他一刀,但这位大夫却绝对无人敢动。

“忙完啦?”秦风皱眉看着对面这个衣服上还染着斑斑血迹的家伙,“舒疯子,你每次到我这里来,难道就不能换身衣服,将手上脸上的血洗洗干净吗?”

被称作舒疯子的舒畅咭咭的笑了起来,摇头晃脑地道:“有什么可换的,你见过的血少了?”

“正因为见过的多了,所以才讨厌。”

“这就是你每一次大战之后,要将每一片甲叶都擦拭得干干净净的理由?啧啧,要是外人听说你这位杀人如麻的敢死营校尉居然极度讨厌鲜血,可真是没几个人信?”

秦风哼了一声,坐在了舒畅的对面,“舒疯子,你在敢死营中呆了三年了,还不想离开啊?我可告诉你,我们已经接到开拔的命令了,这一次,与西秦的大战,可不是平常的小打小闹,就算大家护着你,也不见得能护你周全。”

“不走,当然不走,什么地方能找到敢死营这么好的试验场地?死了人,也没人管,每天都有各种各样希奇古怪的伤摆在我的面前,别的地方,万万是碰不到这样的事情的,我不走。”

“不走你就呆在这儿吧,到一命呜呼的时候,可别后悔。”秦风冷冷地道。

继续阅读
作者还写过
  • 抚宋

    抚宋

    萧氏高门,功勋世家,父为高官,兄为良将,妹为才女。却旦夕之间,轰然倒塌,兄妹三人,沦落三方,或造反成匪,或流落异族,或刺配地方。然锥处囊中,其末立现,金埋...

  • 跃马天下

    跃马天下

    箭术超卓但一心只想过安稳生活的大越边民云昭一夜之间家破人亡,为了寻找失踪的妻子,为了替亲人报仇,他带箭携刀,踏上征途,在外有外族入侵,内有农民起义,朝堂之上皇位争夺激烈的风起云涌的乱之世当中,云昭从最底层开始,开始了属于他的传奇征程。 一个温顺的良民被逼上梁山之后愤怒的呐喊,一个草根从底层奋斗的漫漫征途,一段血与火,情与仇交织的多彩人生。 无限精彩,尽在《征途》。

  • 寻唐

    寻唐

    李泽回到了充满暴力,血腥和动荡的末唐时代,在这个上下失矩,四分五裂,乱象丛生,有枪就是草头王的血腥时代里.他想要做的,就是找回盛唐之景象,重谱一曲盛唐之歌.

  • 我为王

    我为王

    格斗之王高远在他的最后一役之后,因为萌生退役想法而被幕后老板出卖,死于非命,却侥幸重生于一个七雄争霸的大时代之中的一个边境城市,从一个小小的兵头开始干起,高远在七雄争霸的峥嵘年代杀出了一条血路,一统六合,君临天下. 我将用铁血和利刃来维护我所拥有的,我所珍惜的,我所爱戴的,任何背判与不忠都将用鲜血来洗涤!这是属于我的世界,我的世界---我为王! (注:本文纯粹架空,请勿与真实历史对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p>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为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p>

  • 马踏天下

    马踏天下

    他穿越而来,却不幸活在一个战乱世代 他本是世家子弟,却被迫流落在外 为了活下去,为了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他拿起了战刀,跨上了战马 纵横驰骋,马踏天下。 马踏天下第一群:常胜营招兵:群号八一九六四二四四

同类热榜
  • 被大佬盯上后我红了

    被大佬盯上后我红了

    沈凌安

    【八块腹肌霸道攻X精打细算腹黑受】顾锦礼才进入公司第一天,就被总裁许斯年点名道姓的要求:“今晚来我房间”。瑟瑟发抖,大佬这是要潜了他吗?他长得肤白貌美是没错,可他胸口塞得是包子,头上戴的是假发,实际上是个男人!最后为了讨生活的顾锦礼还是选择!抱紧总裁大腿,走上人生巅峰!!

  • 护妻老攻a爆全场

    护妻老攻a爆全场

    顶疯作案

    【前期微虐,后期超宠!甜虐交织,双倍快乐!】程曦——程家私生子,在程家忍辱负重十年,原以为大学毕业之后就能逃离程家拨云见日,谁知又遭遇家园沦陷,沦为低贱的俘虏。叶澜之——敌国杀伐果决的五星上将,冷漠偏执,城府极深。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命运却纠缠在了一起。为了求生,程曦隐忍不发,假意屈服。而这所有的伪装都在叶澜之强势地将他占为己有后,支离破碎。**程曦隐忍地攥紧了拳头,咬牙不让自己发出痛苦的声音。“你不如直接杀了我。”叶澜之霸道地与他十指紧扣,感受着他身体的战栗,迷恋般地盯着他的侧颜。“我怎么会杀了你,我喜欢你的反抗,激起我的征服欲。”【1V1,HE,背景架空!架空!架空!】

  • 穿成炮灰被渣总盯上以后

    穿成炮灰被渣总盯上以后

    吃少年的葡萄

    周辞树得知自己穿成了炮灰配角,早早地就认命了。“江惜城,你肯定不会爱我的,所以求求你,放我走吧。”江惜城拥抱着爱人,与他心脏贴着心脏,笑容透着疯狂。“狠心的小东西,难道你比我还清楚,我爱的是谁吗?”且看温油受是如何一步步把仙气攻气到变形~*新书《道侣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点作者专栏即可看到。前期骚气软萌戏精受千方百计勾引冷漠无情禁欲攻后期没脸没皮痴汉攻历尽万难苦追矜持高冷闷骚受喜闻乐见:装逼一时爽,追妻火葬场!

  • 大佬把我盘了怎么办

    大佬把我盘了怎么办

    林轩优

    强强联手,双洁文。楚曦城重生到了总裁文里,成为了高冷总裁深爱的白月光……的堂哥。他原来也是吊炸天的小霸总,现在变成寄人篱下随便欺压的男版灰姑娘,按照设定所谓的王子要给心如蛇蝎的堂弟递刀。为了保住小命,楚曦城自然得在系统君的威逼利诱下去讨好那反派总裁。传闻大反派嗜血残忍,杀人如麻,结局可是咔嚓他的。嗷呜……不对啊,这个大反派怎么那么粘人,还宠他到极致。说好的反派设定呢!结果反派BOSS,居高临下:“还跑不跑了,嗯?”PS:带着金手指重生虐渣反被宠的二逼受文,内带系统君走上人生巅峰成为人生赢家。

  • 我家老攻太强势

    我家老攻太强势

    妆木

    乔屿:生娃是不可能生娃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生娃的。某日路过送外卖还要提供特殊服务?大佬你找错人了啊!被吃干抹净后心有不满,不就写了一句“你活不咋地”?恭喜他中头奖,把人惹毛了怎么办?嘴怂心不怂的他表示,先假装配合啊!虽说结果都是不作死就不会死,但是!下次还敢!再次某日,乔屿看着自己逐渐鼓起来的肚子,他做了一个简单地决定:跑吧。最后某日,被大佬盯着的乔屿超怂,想了想,默默递上一包子。“都帮你生娃了,咱们商量商量?”商量没问题,比如,来个二胎?(飙车有,生娃有,甜甜蜜蜜偶尔一点点点点小虐有,渣男没有。)

  • 这个总裁有点冷

    这个总裁有点冷

    辣味吐司

    蠢作者的新文《总裁易嫁,后爸难当》求收藏!作为五好青年的夏悠然,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在街上被一个小孩子叫妈妈。某包子:“呜呜呜……妈妈,我终于找到你了,你别不要我,我会听话的……”夏悠然:“……”老子才20岁,哪来你这么大的儿子!某面瘫:“既然我儿子都说你是他妈妈了,那你自然也是我老婆了。”夏悠然:“老板,我只是个打工的!”求放过!某面瘫:“那就给我们打一辈子工吧,银行卡里的钱随便你拿,我……也随便你处置。”夏悠然:“……”看着面前两张如出一撤的脸,夏悠然扶额无语看苍天,好吧,栽在这两父子身上他认了,当后妈他也认了。可是这个突然间冒出来跟他长的这么像的女人是谁?小包子的亲生母亲?某面瘫的初恋?

  • 狼狗老攻,不请自来

    狼狗老攻,不请自来

    君潇潇

    房间外丧尸咆哮,房间里男人在哀嚎……一觉醒来,钢铁直男艾樊良发现自己激活了“狼狗养成系统”,只有攻略眼前的狼狗老攻才能成功回到现代。艾樊良袖子一撸,雄赳赳气昂昂就要开始攻略。谁知还没来得及大干一场,狼狗同志欺身而上:“要乖哦,我的小宝贝。”●末世背景,1v1●是小甜饼本甜,小可爱们放心入坑,如果有轻虐一定是假象~●武力值超强的长发狼狗攻X宇宙第一怂的帅气奶狗受!!!

  • 离婚之后老公对我真香了〔abo〕

    离婚之后老公对我真香了〔abo〕

    冬暖熊

    虚假的文案:“林钰,我们离婚吧,你舅舅倒台了。反正我们的婚姻也只是你的一厢情愿。”季擎天冷冷地说。林钰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但这激不起男人一点点的怜惜,只见男人皱眉道:“哭什么哭,人长得一般也就算了,哭起来更难看。快收拾东西滚。”季擎天以为林钰是不会走的,毕竟他只是个柔弱的,需要依附alpha生存的omega,况且林钰深爱着自己,但是他错了,林钰慢慢地擦干了泪水,拖着他的小皮箱,离开了这座房子,并且决定再也不会回来。真实的文案:林钰:啊,终于结束了这段让人痛苦的婚姻。我将迎来新生活。季擎天:嘤嘤嘤,老婆跑了怎么破,急,在线等。1v1双洁he甜中带虐,攻表面精英,实则爱老婆的铁憨憨后期受巨苏巨美,是宇宙第一大美人。强攻弱受,受很善良,很天真,攻很傲娇,日常真香。

  • 818我家的哭包攻

    818我家的哭包攻

    炭烤小鸡仔

    我是一个非常正常的omega,没错,正常,每次看到我面前那个动不动就鼻涕眼泪流一脸的alpha,我就无比庆幸自己非常正常。小时候因为性别不明勾搭了一个看上去贼吉尔萌的小男孩,后来我们两个性别调转之后,接受不了打击的我选择跑路,然而多年后当我看到自己婚配对象的时候内心凉了一截儿,这就是传说中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吧。我的alpha心眼小并且还爱哭,动不动就脸红,还时时刻刻喜欢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开屏的孔雀,所以,其实我的alpha有点娘?暴力粗神经omega受&贼温柔哭包alpha攻。

  • 穿成恶毒男配后他不想洗白了

    穿成恶毒男配后他不想洗白了

    桃花不见

    许彦毒死狗皇帝穿回现代的时候,发现自己成了小说里的恶毒男配。他觉得做个恶毒男配真的爽,前期怎么害男主都不会死。于是,他不想洗白了,做一个恶毒男配该做的事!只是,男主都得不到的男人,这位隐藏大反派为什么也抢了过来!他还莫名其妙跟大反派形婚了。那以后每晚都是噩梦,因为他都会回到古代还没毒死皇帝之前,看到还是八岁没当皇帝的大反派,他寻思着,要不再虐他一下?却不知不觉的保护他多时,助他登上皇位,然后……再次把他毒死。大反派:(\#-_-)\┯━┯冰凉的手指划过他的脸,冷笑:“追了你两世,终于可以报仇了!”许彦惊恐万分,“!!!”两世?!他果然是被自己害死两次的狗皇帝!他竟然追来了!完了!要凉!*腹黑大佬攻(封北凛)X扮猪吃老虎受(许彦)原男主黑心莲设定,同性可婚背景,注意注意→【全文高甜】1V1,SC,HE。→推荐桃花完结文:《我老攻是大反派》点击作者专栏可见~